19/02/2010

港牧師走私珠寶囚3月

本港有神職人員在海外涉及走私活動罪成被判入獄。擁有「聖地專家」稱譽、專門帶領本地信徒到以色列旅遊的聖地資源中心牧師兼本港註冊外遊領隊李志光,去年十二月在以色列特拉維夫國際機場被搜出一批無報關珠寶,總值約一百萬港元,當場被捕,並在去年平安夜被當地法庭裁定走私罪成,判入獄三個月及罰款三萬元,後因獄中表現良好,提早獲釋。已返港的李志光承認被拘控,但強調是受朋友所託攜帶一批仿真飾物入境,目的是為貧窮兒童籌款,根本不知道是真珠寶,他將會提出上訴。

以色列稅務局副發言人Ariella Solomon昨日亦向本報證實,李志光於去年十二月六日在特拉維夫本古里安機場(Ben Gurion Airport)入境時,在未有申報的情況下使用綠色通道過關,卻被海關人員搜出一批重約三點五公斤珠寶,總值約十三萬七千美元(約港幣一百零六萬元),當場被捕。

指被朋友利用善心

根據當地政府網站及報章報道,李之後被帶到稅務局作進一步調查,經盤問下,有人承認過去三年,先後十五次帶同約值二千萬元物品過關。Solomon指,李於去年十二月廿四日在當地法庭被判走私罪成,法官考慮他是受朋友所託,而非主謀,故輕判他入獄三個月,加上他行為良好,日前已提早獲釋。

本報記者昨到旺角的聖地資源中心追訪,巧遇已返港的李志光,他最初面有難色,但亦似有備而來,向記者展示兩張名為《李志光牧師蒙福之旅回憶錄》的聲明,詳述今次被拘控經過。他聲稱今次並非帶團考察聖地,而是受兩名巴勒斯坦朋友委託,帶同一批「朱義盛」到以色列,目的是為貧窮兒童籌款,自己根本不知道飾物是真正貴重珠寶,否則一定拒絕,今次是被人利用了自己的善心。

獲釋返港擬提上訴

李又謂,幸而法官相信他是為協助貧童予以輕判,而根據他的律師表示,在當地被控走私罪成,一般會被判入獄九個月。在拘留期間,李聲稱他曾禁食十日,向神懺悔,只喝水,體重輕了二十磅,又謂他亦同時抓緊機會向別人傳福音,並於一月廿一日提早獲釋,足足較原先判決早了兩個月,但因兩名巴勒斯坦朋友拒絕認罪,他須協助調查,直到本月十日被遞解出境返港。

李感謝妻子及兒女的信任,又強調今次是誤信他人所致,故會在當地法庭提出上訴。

由於李志光為本港註冊外遊領隊,香港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表示,如有領隊在海外涉及刑事被定罪,續牌時須主動申報,由導遊及領隊審核委員會召開會議,決定是否續牌或暫停牌照;若委員會獲悉有外遊領隊在海外觸犯刑事罪行,亦會主動跟進,若有關領隊不滿委員會決定,可提出上訴。

■記者:鄭華坤、林靜儀、唐宇軒、調查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