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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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性騷擾 女警長驚報復

本文重點
【本報訊】粉嶺警察駕駛學校去年發生的性騷擾疑雲餘波未了,一名警長涉嫌以「有味」言語冒犯一名女警長,該名女警長雖向直屬上司投訴,但未獲受理,她遂向投訴警察課投訴,事件亦告曝光,她之後被調往另一部門,卻疑遭同一上司用手機拍攝工作情況,令她深感困擾及擔心被報復。

該宗性騷擾疑雲發生於去年九月三十日,警察駕駛訓練學校一名警長懷疑未有理會一名女警長在場,多次向踏單車的男同袍表示:「小心撞親人哋對安全氣袋」,女警長不甘受辱,當場落淚,並向直屬上司投訴,但未獲受理,她於是向駕駛訓練學校校長周國基及投訴警察課投訴,事件亦告曝光,有指警隊高層認為事件是有人未有正視下屬的投訴所致。

遭上司攝錄工作

該名女警長其後被調往訓練學校另一部門,正當她以為雨過天青之際,至本月十一日,女警長卻發現該名直屬上司無端以手機拍攝她的工作情況,令她感到困擾及擔心被報復,遂再向上級投訴。據悉,事件發生後,該名直屬上司及女警長均放大假,警隊高層並要求該名直屬上司交出電話記憶資料,作進一步調查。

有資深警務人員指,警務人員使用攝影器材有嚴格規定,並需上級批准,無端拍攝同事工作情況,並不符合指引。

警方發言人表示,十分重視本報查詢,正積極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