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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有「大哥」之稱的演藝界人士鄧光榮,與「賭王」何鴻燊、有「紅酒王」之稱律師張定球及另外三間公司等合組一間投資公司,鄧光榮三年前更將自己的全部股份抵押給其中一名拍檔。對方日前入稟高院,要求鄧光榮交出有關股份及交代帳目。
指政府審批緩慢誤計劃
鄧光榮昨日接受本報電話訪問時表示,事件涉及一宗他有份參與的地產發展項目,但該計劃因政府審批緩慢及其他多項問題而被延誤,以致無法如期完成,令他蒙受損失。
鄧透露已與各方面商議好解決事件,這次遭人入稟控告純屬程序問題,由於事件涉及上市公司,故細節暫未能公開,但他稍後會召開記者招待會解釋詳情。
原告為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公司Power Tech Profits Limited。入稟狀指,鄧光榮於○七年四月十六日把名下十三萬九千三百三十五股Tagulla Investments Limited(涉案公司)的股份抵押給原告,原告要求鄧光榮履行雙方的協議,將有關股份交給原告,並向原告交代涉案公司的帳目。
根據公司註冊處的資料,涉案的公司共有六名股東,鄧光榮是最大股東,佔有近四萬股,而公司的註冊辦事處地址為鄧光榮名下位於翔龍灣的一個住宅單位。
何鴻燊佔近七萬股,是第二大股東。原告為第三大股東,佔六萬多股。其餘股東包括張定球、Yeh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以及 Capital Asia Properties Limited,各佔三萬多股。
案件編號:HCMP 253/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