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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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美林證券董事命案重審

美林集團全球資本投資部常務董事簡崇諾(Robert Peter Kissel)○三年遭妻子殺死一案,被裁定謀殺罪成判囚終身監禁的其妻Nancy Ann Kissel,早前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終院昨下達判詞,指控方在原審時不當地要求上訴人就申請保釋的內容作出解釋,加上主控官咄咄逼人的盤問方式等,均可能對上訴人造成審訊不公,因而裁定她上訴得直,但案件須發重審。

法官又下令四十五歲的上訴人Nancy,現時仍需繼續收押,但她可向原訟庭申請保釋,而訟費問題則着雙方律師以書面作陳詞,稍後再處理。

聞得直 上訴人終院灑淚

上訴人昨解上終院聽取判決,當得知上訴得直的結果後,開心得灑淚;她的父母現時在美國,昨日未有到庭旁聽,但是,上訴人的兩名女友人則在庭外稱,上訴人對裁決感到很高興,又指出上訴人身體雖然很虛弱但精神很好,亦相信她稍後會申請保釋,又指已替她將上訴結果告知她父母,他們也感高興。上訴人的代表律師則指案件遭廣泛報道,上訴人未能得公平審訊。

終院法官在判詞稱,上訴人申請保釋期間所提及的內容,不應被接納為審訊的證據;惟本案主控官卻在盤問時,要求上訴人就她的律師於保釋申請時之言論作出解釋,實在不恰當。

判詞又指,上訴人根本不應被要求去解釋其他人所作出的言論,因為她只能推測別人的想法,自己本身亦無法解答有關問題;若遇上問者處處進逼,迫令上訴人改變說法,更會令人覺得其說法不可信,因而造成不公。

判詞續指,控方應以持平及全面的態度去舉證,惟本案主控在原審時,卻似乎有點「過分熱切」,鍥而不捨地向上訴人作出盤問,有可能令陪審團對上訴人產生偏見的看法。

此外,案中有兩名控方證人表示死者被殺時,曾提及懷疑上訴人想向他下毒,因而認為上訴人想殺害死者。

終院法官指這些屬傳聞證供,不應被接納;而原審法官卻沒有提醒陪審團不要考慮這些證供,實對上訴人不公。基於上述理由,故裁定上訴人得直。

上訴人被控在○三年十一月二日於陽明山莊住所內,用一個藝術品襲擊死者致死,○五年裁定謀殺罪成,之後分別提出上訴及終審上訴,昨獲得直;而上訴人與死者所生的三名子女,據悉現由美國的親友照顧。

案件編號:FACC 2/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