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2/2010

探射燈:政府千方百計阻公眾監察

申訴專員公署早前公開批評部分政府部門違反「公開資料守則」,未有向公眾交代應披露的資料。事實上,政府隱瞞公開資料情況比比皆是,即使是傳媒、以至區議員及立法會議員去信查問,多個部門均以「無統計」、「不便透露」,甚至不作回應等方法胡混過關,不但剝削市民知情權,更阻礙公眾對政府監察,令潛在社會問題愈滾愈大。

早前本報抽查立法會議員過去對政府的質詢,發現當中有不少議員的提問,政府部門並無直接回答,如上月二十七日有議員向勞工及福利局查詢,其轄下福利單位有多少的面積未能達到《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但局方只以無統計作回覆;亦有議員因車禍頻生,向運輸及房屋局查詢積木車造成交通意外宗數,以及政府車輛測試中心發現積木車的數目等問題,該局亦無正面回答。

跟進查詢不了了之

其實,除了議員查詢經常得到部門似是而非的答案外,傳媒亦有相同遭遇。本報早前向教育局多次查詢空置校舍問題,並向當局索取空置校舍名稱及地址,以便了解是否有浪費資源的情況,但局方不是以沒有相關資料作回覆,便是指不便透露。去年十二月,本報亦曾就北上港人回流問題向入境事務處查詢;也曾就大埔校園驗毒計劃增聘人手問題,向禁毒處提問;以及要求醫管局提供老人癡呆症的確診數字,但最終全都得不到合理的答案。

「相信好多區議員、立法會議員都試過,為市民跟進投訴時,向政府部門查問,但往往去信後,部門僅回覆一句『收到信』便不了了之,根本就唔想回答!」油尖旺區議員黃舒明無奈地說。

黃舒明認為政府當年既然有辦法預計放寬居港權人士來港,會有一百六十七萬人擁來港的龐大數字,便有辦法統計到一些已發生事件數字,但為何已發生可計算的就無法統計;未發生難估計的卻有數得計,反映政府部門對市民查詢一直敷衍了事!另外,她又透露,自從申訴專員批評部門後,各政府部門即加強《公開資料守則》的宣傳「補鑊」,但這只屬門面工夫,倒不如切實地回覆查詢更實際。

議員指每周被「耍」

自言每周最少被政府部門「耍」一次的立法會議員王國興,對於政府部門披露資料手法向有微言,他與記者傾談短短數分鐘,便能舉出三個實例。

○七年王開始跟進一宗傷殘津貼被拒發個案,可是前往相關部門索取資料、要部門解答時,該部門均施以「耍」字缺,不公開資料亦無就事件給予圓滿解答;兩個月前他亦就公務員「人頭公司」問題向公務員事務局查問,局方亦大耍太極,沒有作出回應;以至近期港鐵經常發生事故,他向機電工程署查問人手是否足夠應付電梯、車輛、鐵路等眾多工作,至今提問仍石沉大海。

他直斥:「政府行政公開,議員同傳媒先可監察政府,但係政府部門依家咁搞法,大家點樣有效監察?」

浸大社工系教授趙維生認為特區政府至今仍然以「殖民地式管理」,對於一些應該公開資料,因擔心公開後對管治帶來不便,故未有按《公開資料守則》規定而公開,做法對於整個社會發展及穩定有負面影響。

趙舉例:「就好似唧牙膏咁,市民唔唧,政府唔講,市民唧啲,政府先講啲,所以當市民知道政府有所隱瞞時,就係咁問,要唧晒出嚟先罷休!」他指出,政府如能及早處理及公開資料,讓公眾討論,社會才會成熟穩定,「收收埋埋」只可獲一時平靜,忠告政府不應小覷公開資料的重要性。

申訴專員兩年接投訴逾40宗

申訴專員於上月底,公開批評政府部門「怕麻煩」,未有按照《公開資料守則》向查詢市民披露資料,剝削市民知情權,而申訴專員於過去十多年,就政府部門拒絕披露資料,共接獲一百零二宗投訴,當中四成個案在過去兩年接獲,即逾四十宗。

申訴專員更點名批評食物環境衞生署、屋宇署及食物環境衞生署的聯合辦公室,分別以「擔心被供應商起訴誹謗」及「內部文件」作理由,拒絕向查詢市民透露經測試合格食物樣本的三聚氰胺含量,及滲水事件調查報告。

申訴專員作出上述公布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雖然聲稱「非常重視報告」,卻反駁各部門多年來處理二萬五千多宗索取資料申請,當中只有五百七十六宗申請被拒絕,只佔約百分之二。

公開披露資料部門有規定

政府公開資料能夠讓市民更充分認識政府,增加透明度同時亦可更了解政府為市民提供服務,而根據政府制訂的《公開資料守則》規定,除有特別理由外,政府部門在擁有資料及紀錄下,應按慣例或需求向市民披露他們想要知道的資料。

不過,若資料涉及本港防務、保安、對外事務;或牽涉國籍、出入境、領事事宜;又或披露資料後,會影響執法、法律訴訟程序、公眾安全,甚至危害自然環境及經濟管治等,政府部門可獲豁免提供。

另外,政府亦規定,如果披露資料會令他人不當地獲得利益、好處;又或屬行政會議、政府諮詢組織等的會議紀錄、審議工作紀錄;或屬第三者持有、提供等資料,即使面對市民查詢,也不能隨便披露。

■文:杜寶琪 /圖:馮溢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