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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葵涌發生「人細鬼大」風化案,一名十四歲男童昨疑與十二歲小女友偷嘗禁果,家人揭發報警,警方將涉案男童拘捕。
現場是石籬邨一單位,兩名男女童為朋友關係。昨日上午兩人同在屋內,因家人俱外出,兩人疑情到濃時發生不軌行為。直至中午十二時許家人返家,發現兩人神情有異,細問下揭發事件,報警處理。
男女童家長助查
警員調查後,以涉嫌與年齡在十三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罪將男童拘捕,蒙頭帶返警署,男女童的家長其後亦到警署助查,案件由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男童獲准保釋,下月向警方報到。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根據刑事罪行條例,任何男子與一名年齡在十三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若被告人的年齡在十六歲以下,將會在兒童法庭接受審訊,可被判處禁閉式刑罰,如判入教導所、更生中心或勞教中心。法庭亦會考慮兩人的關係,包括是否相識或是情侶關係,及被告的求情理由,例如認罪,則可獲酌情輕判,如接受感化或社會服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