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局長在立法會感慨的說,這麼多年了,香港的樓宇安全意識依然如此薄弱。她說,發展局願意統籌改善舊樓維修的工作,因為在這些樓宇居住的,都是社會上最弱勢的社群。
局長願意承擔,把舊樓維修攬上身絕不容易,因局長說不出口的是「安全意識薄弱」背後的原因。
從舊樓業主的角度,那是為了錢。局長的感慨我也有深刻體會,在地區工作多年,我目睹不少自私的業主為了增加租值而罔顧樓宇安全。就是「錢」作怪這麼簡單。
若不是為了增加單位的回報率,舊區的「劏樓」情況不會如此嚴重,每個單位被「劏」開,變成四、五個連浴室的小套房,是眾多舊樓的計時炸彈。奈何,這些違規的加建卻連業主立案法團也束手無策,就算大廈公契也未必有清晰條文賦予法團聲討個別業主「亂改建」的權力。
在舊區,投資物業不僅為了回報,也是為了等重建。不少舊區業主「打釘」買入單位後,對重建有不合理的期望。林鄭局長也許能糾正這錯誤的思維,因為市建局的角色可以徹底改變,市建局的重點工作,可以是地區為本的全面更新,而非只選擇拆卸兩、三幢大廈。只要投資舊單位沒有暴利可圖,業主可能少了誘因,不計較安全地把單位蹂躪,讓大廈五勞七傷。
局長願意承擔,但她將會步步艱辛,因為就算她雷厲風行,加強樓宇維修的監管,在利字當頭的社會,業主也總會找到灰色地帶迴避。「向錢看」這價值觀,很難用政策抵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