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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塌樓補鑊狂發清拆修葺令

屋宇署在土瓜灣塌樓慘劇後補鑊,狂發樓宇修葺令和僭建物清拆令,昨在憲報刊登廿二個命令,修葺令和清拆令各佔一半,數目之多十分罕見。有接獲修葺令的土瓜灣唐樓租客埋怨屋宇署過去不停發出同樣命令,業主「當睇唔到唔理」,批評屋宇署辦事不力。另外,立法會議員涂謹申翻查《建築物條例》,發現屋宇署人員隨時有權入屋檢查樓宇狀況,質疑該署沒有行使這項權力,造成驗樓工作拖延。

屋宇署昨在憲報刊登七十頁共廿二個命令,修葺令和清拆令各佔一半,篇幅之多為近來罕見。修葺令內容大致相同,指「該建築物可變得危險,須清除鬆脫/破裂/損毀的混凝土,清理外露的生銹鋼筋,如有需要,更換/加裝鋼筋,並重新澆注混凝土,以修復原狀。清除內外牆上所有鬆脫/損毀的批盪。」

土瓜灣大角咀重災

收到修葺令的樓宇位於土瓜灣北帝街、大角咀福澤街、深水埗醫局街、黃大仙鳴鳳街、翠鳳街及銀鳳街。其中在馬頭圍道塌樓現場附近的北帝街一幢逾五十年樓齡的七層高舊樓,外觀十分殘舊,處處有裂痕。

地舖食肆負責人張先生說,樓上單位有僭建物,半年前曾有近一米石屎跌落天井廚房,他事後亦曾報警求助,而經常有小石屎掉下亦令他提心吊膽。張先生表示,屋宇署人員曾經視察,但遲遲未採取行動,他批評署方做事慢如蝸牛。

樓上業主李太表示樂意維修,但大廈無法團,要召集業主維修有困難,過去曾由屋宇署聘請承建商搭棚維修,但搭棚後一段長時間才修葺。至於會否害怕塌樓,李太只說:「未冧都驚啦!但無能力搬走,惟有等收購重建。」另一業主蘇小姐說願意維修,但樓宇太殘舊,最好有人收購。

有車行過 窗花都震

租客王先生說單位有裂痕兼漏水,當有重型車輛駛過時,窗花都會震到有聲,塌樓事件後就想第一時間搬走,現計劃新春後找新居所。他說該樓大多是出租單位,屋宇署並不是找不到業主,只是業主長期不理會維修令。

屋宇署發言人解釋,因接觸不到業主,故要在憲報刊登命令。發言人否認塌樓後始雷厲風行發命令,指「登憲報要排隊,所以幾批命令一齊登。」

此外,涂謹申指出,《建築物條例》第廿二條賦予建築事務監督或他授權的公職人員,可在任何時間進入任何處所,如有需要,可在警務人員在場破門進入任何處所。涂謹申說,屋宇署人員既然有權入屋,卻沒有行使這項權力,令人費解。

■記者甘銘添、鍾雅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