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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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管局購藥機制改善措施

微生物測試 在新標書列明藥廠必須提供每批藥物的微生物測試合格報告

自行抽驗 定期檢驗藥物成分及進行微生物檢測

統一藥物驗收 要求送貨時提供藥物名稱、分量、數量、產地、註冊號碼、批號、有效期等資料

藥物品質保證 專責監管藥物質素、處理藥物事故報告、監察供應商表現

減少再包裝藥物 增加採購排裝藥物;去年十二月發出再包裝流程指引

嚴防過期註冊 要求供應商提供藥物註冊證明

多源供應商 血壓藥及糖尿藥等特高用量藥物將引入多於一個供應商

改善電腦系統 開發藥物供應鏈管理系統;與供應商合作推行條碼應用

加強與衞生署溝通 要求署方增加網上的註冊藥物資料

要求供應商買保險 用以支付藥物事故受害病人的索償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