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事件
2006年10月28日 「1823電話中心」接獲鄔女士投訴後,將個案轉交由屋宇署和食環署合組的聯合辦事處跟進。
2007年7月6日 合約顧問向聯辦處提交調查報告,結論是三樓單位工人廁所地台防水設施欠妥而滲水。
2007年7月27日 聯辦處致函三樓業主,要求盡快維修。蔡宇略其後多番去信食環署,堅稱滲水事件與他無關,但拒絕讓聯辦處職員進入單位覆檢。
2008年5月14日 聯辦處聯絡投訴人,得悉滲水問題持續。
2009年4月29日 聯辦處向三樓單位的業主發出《擬進入處所通知書》。
2009年6月19日 蔡宇略同意該職員進入其單位作蓄水測試,但至今仍未展開修葺工程。
資料來源:投訴人鄔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