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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現年七十歲的屋宇署前署長蔡宇略,於一九六○年加入政府部門工作,曾獲政府重點培訓,被資助到美國攻讀博士學位,至一九九六年他升任為屋宇署署長,屬首長級第五級(D5)職位,當時月薪為十五萬四千多元。目前蔡宇略在一間非牟利教育科技交流服務機構擔任董事一職。
被投訴漏水的單位,蔡宇略於一九九九年六月臨退休前,以七百一十萬元購入,當時因賣家拒絕清拆單位內的僭建地台,他遂委派下屬在公務時間內,於其住所評估清拆僭建物的費用,遭下屬去信規劃環境地政局投訴,指他濫用職權。
濫權派下屬為拆僭建估價
規劃環境地政局調查後,批評蔡宇略混淆公私,下令他需交還員工為估價所牽涉的九千四百多元費用。蔡宇略接受政府的處理方法,亦就事件令政府尷尬而表示遺憾。蔡宇略退休之日,署方雖為他安排歡送茶會,但遭員工「杯葛」,出席者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