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房掛袋接水 晚晚失眠
涉事大廈是九龍太子道西的加多利大廈,約有四十年樓齡。居於大廈二樓單位的鄔女士,自二○○六年十月開始,飽受樓上滲水滋擾。本報記者日前進入單位視察,發現滲水位置位於廚房橫樑。整條橫樑長約七呎,橫樑底的石屎嚴重剝落,水漬斑斑;最矚目之處,是懸掛於橫樑底的三個透明密實袋。
其中兩個密實袋位於橫樑一端,另一個位於中間,各以膠紙固定在橫樑底。由昨天早上至下午一時,收集所得的污水已積滿約五分之一個密實袋。使用這個方法之前,污水直接滴落廚房地面,鄔女士因踩中積水而幾乎跌倒,她丈夫更因這件事而飽受煎熬,晚晚失眠。
鄔女士樓上的單位,即為屋宇署前署長蔡宇略的寓所。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該單位於一九九九年購入,其中一名登記業主姓名就是蔡宇略的英文名「Choi yu leuk」。二○○七年,由屋宇署和食環署合組的聯合辦事處,經過兩次地台蓄水測試後得出結論,即二樓單位的滲水,是由上層單位工人廁所地台防水設施欠妥引致。不過,單位業主並無依循建議修理地台,滲水至今愈來愈嚴重!鄔女士說,逢上層單位業主的傭工放假,滲水才會大大減輕。
聯辦處曾多番去信蔡宇略的單位,要求他修葺地台防水設施,但至今接近四年蔡仍置諸不理。鄔女士懷疑可能與蔡曾任屋宇署署長有關,遂去信申訴專員公署,調查是否「官官相衞」。
申訴專員公署於○八年十一月介入調查,發現滲漏問題拖延數年,與蔡宇略的單位業主「採取不合作態度有關」,包括否認其工人廁所地台防水設施欠妥;指滲水源頭來自高層單位;拒絕遵從《妨擾事故通知》的規定;多番拒絕聯辦處職員入內再作蓄水測試。直至聯辦處向蔡宇略發出《擬進入處所通知書》及《擬申請進入處所的手令通知書》後,蔡宇略才同意職員作蓄水測試。對於該業主未能本着和睦近鄰、守望相助、利己利人的原則與各方合作,公署坦言「實令人大感遺憾」!
蔡太拒絕回應樓下投訴
除了向政府部門投訴,鄔女士也向大廈管理處反映,但得不到善意回應。本報昨日曾致電蔡宇略,也曾到其住所等候,只見蔡太自行駕車回家,但不肯回應有關的投訴。惟直至截稿之前,本報仍然未能夠聯絡上蔡宇略。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表示,蔡宇略曾經擔任主管樓宇管理事務的屋宇署署長,理應具備專業知識,清楚滲水問題對樓宇安全所帶來的危害;而他作為業主,也有責任承擔維修樓宇的責任,但現時竟然「有法不依,更抗拒政府部門執法,應予以譴責」。
■投訴組、專案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