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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高調拘捕陳振聰,並先後到陳位於山頂的豪宅及數碼港的宏霸數碼辦事處檢走大批文件及電腦,法律界人士相信,警方除希望尋找陳振聰涉嫌偽造遺囑的證據,包括打印○六年遺囑的打字機及有關紙張外,亦希望擴大調查範圍,調查事件有否牽涉其他罪行。
有法律界人士指,雖然○六年遺囑已被爭產案主審法官裁定為偽冒文件,但刑事檢控舉證標準較民事案嚴謹,警方如要正式提出檢控,須重新對涉案遺囑再作鑑證,並要證明陳振聰知道呈堂的是假遺囑。警方為此須進行大量調查工作及蒐證。
據了解,警方除了會鑑證遺囑上各人簽名外,亦會追查遺囑上的文字來自哪部打字機和紙張來源。
大律師陸偉雄指,每部打字機本身有其獨特性,每個字母字體亦可能不同,往往成為有力證據;同樣紙張亦有其獨特性,可透過纖維化驗,確定其是否與問題遺囑的紙張相同,兩者均可保持數十年,若被捕人士同時擁有相關打字機及紙張,則很難解釋對文件來源不知情。
調查有否涉其他罪行
另外,從警方連日檢走大批文件及電腦,陸偉雄相信警方是吸取過去調查同類案件的經驗,即使被捕者最終被證實不涉偽造文件罪行,但亦會調查事件有否牽涉到其他罪行,否則也不用檢走如此大量文件。
但一名資深大律師則認為,警方的行動是「做畀公眾睇」,「法官講到明話佢(陳振聰)持有嘅遺囑係假嘅,唔通翹埋雙手唔做嘢咩?」他認為,要證明陳振聰對偽造遺囑知情,「唔係咁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