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瓜灣塌樓事件影響深遠,公眾對超齡舊樓,尤其是五十年以上的樓宇,心存恐懼,住客固然惶惶不可終日,路過的人,也多了幾分警惕。公眾期望政府下大決心,拿出誠意解決嚴峻的樓宇結構安全問題,切勿危機過後,一切依舊。
現實而言,安置災民較易,但舊樓維修則極之困難。塌樓之後,政府知驚,主動出擊,迅速調動各相關部門,協助無家可歸者到社區中心暫住,並馬上啟動中轉屋的機制,又加快資格審查,房屋署署長更承諾合資格者,可於四星期內(原來需要二至三個月)入住公屋。將心比心,體恤災民之苦,是以民為本的表現,值得肯定。
不過,真正的考驗還在後頭,如何處理沒有業主立案法團的超齡舊樓,尤其是四十年以上的樓宇,做好維修及管理才是問題的核心。舊區如深水埗、九龍城及西環等,多低收入家庭,也多高齡長者,根本無餘錢做維修,何況租戶更毋須負責,加上不少小業主的財政狀況欠佳,舊樓維修變成是老大難的課題,教人談虎色變,莫之奈何。
法理上講,業主應該為自己名下的物業做好維修保養,出了問題會被追究法律責任。可惜現實是,要解決的問題極多,並非一蹴即就。比如業主無錢,或樓宇內部分業主拒絕出錢或不合作,更由於沒有法團組織,維修責任不易釐清,這些是內部問題。
外部因素,則是政出多門,政府沒有統一管理的部門,既未能有效協助舊樓業主組織起來,又無法做好樓宇維修保養的跟進監督工作,即使有法例可依,亦難有改進的實效。
大廈管理的每一個環節均不能忽略,政府應該考慮整合各相關職能部門,實行跨部門的聯合行動,更可研究成立新的政策局加以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