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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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新聞:江湖猛人洪漢義拒捕囚一月

【本報訊】信奉基督教的江湖猛人洪漢義,因違例駕駛被扣滿分卻未有出庭而被通緝,警員在一次反黑行動中揭發有關情況欲將洪拘捕時,遭他以粗口責罵及推開,他一名下屬亦起哄衝向警員;二人被捕早前承認拒捕及阻差辦公等罪,裁判官昨判刑時,引述感化官報告指洪自稱並非三合會人士,只曾在獄中認識該些人是不盡坦白,亦認為兩被告是積犯,故將洪判囚一個月,其下屬則囚兩個月。

不認是三合會成員

首被告鍾寬明(五十八歲)是足浴店經理,有卅五次案底;次被告洪漢義(六十一歲)是店東,則有八次案底,二人原准保釋候判,惟洪昨聞悉判囚後即呆若木雞,狀似難以置信,更要鍾推他入犯人欄被押走。二人隨即申請保釋上訴,但被法庭拒絕。

裁判官判刑指,感化官指兩名被告並不合適判以社會服務令,而洪的前妻與洪自己對感化官講述的背景,亦互有矛盾;加上兩被告屬積犯,而法庭亦需保障當值的警員,事件中有一名警員受傷,故需判兩人即時監禁。

辯方求情指,洪向感化官承認曾在獄中認識三合會人士,但自己則不是三合會成員,惟感化官認為洪不盡坦白,又指二人因與警方有誤會始發生今次的事件,而且洪已信教,並獲教會牧師撰信求情。二人被控在去年十一月十日於土瓜灣譚公道的足浴店內,向警員辱罵及推撞。

案件編號:KCCC 5878/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