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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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山劇場通道陡趕輪椅客

無論是推動文化藝術抑或無障礙通道,政府同樣「齋講唔做」!作為本港主要藝術表演場地之一的高山劇場,配套設施竟然未有顧及殘疾人士的需要,劇場唯一出入口斜道更被發現斜度過陡,輪椅使用者隨時會失控翻車。當區區議員狠批當局推動無障礙設施講一套、做一套;關注團體促立例規定政府建築物須設置無障礙設施,加速改善步伐。

■記者 莫麗珊

陳女士的外婆為粵劇迷,不時會前往高山劇場欣賞粵劇,陳女士每次陪同外婆前往均費盡力氣,「婆婆要坐輪椅,一定要經過高山公園條斜路上,因為條路太斜,次次推住佢都好辛苦,試過唔夠力差啲翻車添,得佢一個老人家真係唔知點上落!」

記者特別帶同斜度儀實地量度,發現斜道的平均角度為六至七度,最斜一段則近十度。按屋宇署《設計手冊:暢通無阻的通道2008》所列,斜道的理想坡度應介乎1:20至1:15(即二點九度至三點八度)之間,凡坡度大於1:10(五點七度)即表示存在危險。

斜度超標逾三倍

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摩理臣山)建造工程系系主任陳子明稱,按上述指引,高山公園斜道的設計仍有待改善,「七度係理想坡度嘅兩倍,以最斜嗰段十度嚟計,即係三倍幾,實在太斜,一定要改善。」陳指建造斜道需考慮長度及角度,一般可透過加設扶手、欄杆、以及在適當間距加設平台,或具有如同避車處效用的休息地方等以作改善。

「條斜路真係有啲問題,普通人行都覺得辛苦,何況坐輪椅?」當區區議員潘志文指上址多條通道曾進行改善工程,為健全人士提供方便,但傷殘人士卻備受忽略,要求相關部門正視問題。

路向四肢傷殘協會主席李遠大稱,政府改善轄下設施向來主動,但速度則仍有改善空間,「佢哋有做嘢,但因為冇硬性規定所以做得太慢,有時仲要收到投訴至去做!」李遠大認為倘透過立法規定政府建築物須設置無障礙設施或環境,可有助加速改善步伐。

27年無傷殘通道

高山劇場落成二十七年以來一直不設傷殘人士專用斜道,現有斜道又出現過陡問題,康樂及文化事務署一直未有主動提出改善,但接獲本報轉介後,發言人才稱,正與建築署研究改善高山道公園出入口斜道的可行性,以配合殘疾人士前往高山劇場及使用公園設施。

政府建築物不受規管

《建築物(規劃)條例》訂明,除非獲得豁免,否則所有建築物的設計均須便利殘疾人士進出及使用建築物設施,惟政府建築物則不受規管。建築署發言人承認,目前尚未有法例規定政府建築物須設置無障礙設施,但該署會主動配合各管理部門要求,就現有設施進行評估及對改善工程的可行性作出研究。

平等機會委員會發言人則解釋,《殘疾歧視條例》雖未能規定政府建築物設置無障礙設施,但可為殘疾人士提供保障,包括進入任何公眾人士獲准進入的處所。一旦接獲投訴,該會可向服務或設施提供者投訴或要求改善,如未能調解,投訴人可決定將個案交由法庭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