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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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新聞:測量員涉非禮o靚模拍裸照

【本報訊】工料測量員在網上認識十四歲女生後,約對方到酒店當兼職「o靚模」拍照,女生在酒店浴室內更換泳衣時,遭對方涉嫌強拍裸照和非禮。事後測量員威脅女生要保密事件否則公開她裸照,並再約她見面,由於女生已報警。警方在兩人見面時當場將他拘捕,並在他的相機內搜出除了女生的五十三張裸照外,亦發現疑有另外六名少女的二百張裸照。

涉案卅一歲被告盧卓鴻,昨被解往九龍城法院提訊控以非禮、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刑事恐嚇和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等罪,事發在去年八月至今年一月廿四日期間。他暫毋須答辯,控方要求作進一步調查和索取法律意見,法庭遂將被告還押至三月廿三日再訊。庭上所見,被告右臉貼上膠布,他應訊期間一直低頭和木無表情。

控方昨庭上透露,唸中三的X(十四歲)在互聯網上認識被告,被告相約X任G模讓他拍照,兩人在去年八月二日相約在油麻地聖地牙哥酒店的房內見面,期間她在浴室更換泳衣時,被告突然入內拍下她裸照約五十三張,又在床上非禮她,事後才讓X穿回衣服離開。X對事件感驚慌,去年十月曾向同學披露事件並作身體檢查。

相機有六女童200張裸照

至去年聖誕節被告再在互聯網上傳訊息給X,威脅她要將事件保密,否則會散播其裸照,之後被告再約她在本月廿四日於油麻地家樂商場外見面。由於X已報警,警方在被告出現時將他拘捕,並在他的相機記憶卡內找到X的五十三張裸照,和二百張六名介乎十二至十五歲女童的裸照。被告解釋因一時衝動犯案,裸照只屬收藏之用,又指威脅X的說話只屬開玩笑。

控方續指警方在被告住所找獲兩支記憶體,需時檢驗內裏的相片資料,可能會尋找更多事主。法庭最後否決被告的保釋。

案件編號:KCCC 420/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