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本報訊】患嚴重糖尿病和抑鬱的男子與七旬病母因厭世,前年在興田邨家中替自己及母親打胰島素針雙雙自殺,其母同日身亡他則獲救,事後遭起訴。被告早前在高院裁定誤殺罪成,法官昨輕判他接受感化十八個月,但要他必須與哥哥同住及要接受身體和精神科的治療。法官又鼓勵被告「要活下去」,並祝願他明天會更好。
官勸勉活下去
卅九歲被告陳成隆,被控○八年九月十九日在興田邨住所內,誤殺七十七歲母親吳算治。
法官判刑時指,本案是一宗悲劇,被告一直活得不開心,但仍有人關心他,尤其是他哥哥,家人都想被告好,如果被告自殺身亡或企圖自殺,都會令家人們非常傷心;法官指被告為己為人,都應活下去,始終會找到一些開心的事物,而法庭最公義的做法,是按報告的建議判被告接受感化令。
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與母親關係良好,對事件感到後悔及表示不會再犯,而他早前收押期間,與醫護人員合作,並已將協助母親自殺的罪咎感放下。又指被告在案件開審前,因停服抗抑鬱藥而一度要入院。而精神醫生報告則指,被告有可復發的抑鬱症,惟病情現已受控制,毋須入院,但要得到緊密的醫療照顧、家人支持及長期服藥。
案件編號:HCCC 174 /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