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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港府擬在將建的廢物焚化爐加設機械及生物分類設施,佔地最多兩公頃,耗資達一億五千萬元。不過,環境諮詢委員會轄下廢物管理小組委員會認為,生物分類設施運作過程會產生濃烈氣味,可能滋擾居民;加上佔地多,可行性有限,不建議興建,但可保留機械分類設施。有關方案將再呈交環諮會討論。
港府擬興建廢物焚化爐的環評報告,將於今年中完成。據當局建議,綜合廢物處理設施以焚化技術為核心,每日處理三千公噸都市固體廢物,同時建議另建機械及生物分類設施,在廢物未焚化前先分類,達至環保原則,但每日僅能處理當中的二百公噸。分類設施佔地一至兩公頃,耗資約一億五千萬元,每年運作成本三千萬元。
環諮會不建議興建
環諮會廢物管理小組委員會昨討論有關建議,多名委員認為,據外國經驗,生物分類設施運作時產生濃烈氣味,可能滋擾居民;加上佔地大,經處理後的廢物僅能變為低質素堆肥,效益及可行性有限,不建議興建。但可保留機械分類設施部分,透過磁石、紅外線等將鐵及膠樽等先分類,餘下的再焚燒。政府資料顯示,僅靠機械分類設施,只能減少總廢物重量兩成,成效較生物分類設施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