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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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媒主持正義 賤男淫有惡報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肆虐觀塘街頭多年、令女士聞之色變嘅「撞胸賤男」前日被法庭重判入獄六個月。淫有惡報,人心大快,呢啲咪叫天有眼囉。

案情顯示,賤男用「撞胸」、「批」等手法博懵非禮女途人多年,而且不斷重犯,令區內女性防不勝防,擔驚受怕,「連出街都有危險」。裁判官亦忍唔住怒斥賤男「無恥、下流、卑劣」,指佢犯案唔係一時衝動,而係早有預謀。

賤男受到法律制裁,罪有應得。主動舉報賤男惡行嘅市民,同挺身而出指證被告嘅受害人,當然功不可沒。而本報記者秉承主持正義嘅宗旨同鍥而不捨嘅專業精神,進行跟蹤追擊式報道,並透過新聞同相片將「撞胸賤男」嘅醜行公諸於眾,令警方嘅調查有突破性進展,更加要記上一功。

話時話吖,如果唔係本報記者窮追猛打,透過連續報道引起社會各界關注,賤男可能到依家仲逍遙法外,繼續博懵。嗱,其中一名受害人X小姐前年先後三次被賤男非禮,最後一次更報埋警添,但警方一直冇辦法將案犯繩之以法。直至本報舊年十一月一日報道「撞胸賤男」嘅惡行,警方先至重視,並且迅速將被告緝捕歸案,你話效率幾高吖。

所以話,今時今日絕對唔可以缺少傳媒嘅監察,尤其係正義傳媒可以充當「第四權」角色,效率仲高過其他「三權」㗎!

講番賤男嗰筆,佢犯案至少四年,受害人有OL上班族、普通師奶,連啱啱發育嘅學生妹佢都唔放過,甚至八個月內喺同一地點三度非禮同一受害人。犯案地點由路面去到港鐵站,只要係人流密集嘅地方就搵機會落手,正如裁判官話齋,性質比喺公共交通工具上非禮更嚴重。

本報記者曾經見到,呢個賤男喺一個鐘頭內涉嫌非禮咗三十名女子,簡直當法律冇到,仲狼過華秀隻狗。有犯罪學家話,女士通常因為「怕尷尬」,或者以為對方係「無心之失」而唔報警,咁做反而會令賤男更加肆無忌憚,每次「博懵」成功,又心思思諗住博下次。唔怪得佢犯案咁多年,報警嘅人卻少之又少。

其實,遇到非禮絕對唔可以啞忍,一定要第一時間舉報,家陣連小朋友都識學多多同寶寶龍咁,要主動保護自己,畀人侵犯,要識即刻Say NO,仲要高聲呼救啦。啞忍姑息只會令色魔食過翻尋味,令更多人受害。

同樣道理,對色情資訊嘅氾濫如果唔及時制止,迎頭痛擊,淫媒必定愈來愈猖獗,社會必定愈來愈烏煙瘴氣,亦必定有更多青少年受荼毒。

蒼天有眼,淫有惡報。只要市民唔再啞忍,無論賤男定淫媒,逃得過今日逃唔過明日,呢啲就叫做多行不義必自斃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