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本報訊】環保署署長去年批准備受爭議的港珠澳大橋環境評估報告,並於十一月發出環境許可證,批准展開工程,但剛開始施工便出現變數。法援署已代表一名有糖尿病及心臟病的東涌老街坊,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指該份環評報告採用過時的空氣質素指標,遠低於世界衞生組織於○六年發表的新指標,又沒有評估大橋對公眾健康造成的影響,故要求高院推翻環保署署長的決定。
東涌老病人憂污染損健康
現年六十五歲的申請人朱綺華,是東涌富東邨居民,其住所鄰近港珠澳大橋連接赤鱲角至屯門路段的工程。她在入稟狀中,自稱患有糖尿病及心臟病,因擔心工程引致的污染會影響她的健康,故提出司法覆核。
入稟狀指,香港現行的空氣質素指標由八七年沿用至今,該指標並無計算細小懸浮粒子的影響,關於二氧化硫和臭氧的標準也太過寬鬆。學術界廣泛認為該指標已過時,連香港政府都承認要追上時代的步伐及建議用新指標,但港珠澳大橋的環評報告卻仍用八七年的指標。負責的顧問公司又沒有收集路邊空氣樣本及用不科學的數據。
案件編號: HCAL 9/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