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篇文都無一個係我自己嘅idea(想法)﹗」在理工大學就讀的阿恩,在網上找到了數篇和題目相關的報道,決定「借」來一用,不過為避過防抄襲軟件的「法眼」,阿恩要將報道改頭換面,「被動式轉成主動式呀、喺字典搵啲同義詞填入去。」為了確保可以逃過防抄襲軟件,阿威更加將功課給了另外兩個朋友批改,「一個朋友英文好好,不過我怕老師知道唔係我嘅程度,惟有叫多一個英文差啲嘅朋友幫我改。」阿威提供了功課的副本給記者,在比對之下發現,雖然用字不一樣,不過整篇文章的結構和句子的次序都和原文如出一轍。
在中文大學就讀三年級的小翠,亦曾用過類似的方法避過防抄襲軟件,同學之間更加流傳着一套逃避軟件方法。「有同學就話,只要每五個字改一改,或者將功課以pdf、jpg檔案上載,甚至用手寫的功課,掃描入電腦再上載,都可以避得過。」
據知,現時不同的大學都有使用防抄襲軟件,不過就不是科科的功課都需要用軟件檢查再呈交。教育局亦計劃利用這些防抄襲軟件,檢查新高中課程中學生的專題研習,局方在上年十一月已向十四間參與試驗軟件的學校提供測試戶口,供有關學校免費使用,再會決定是否建議學校採用有關軟件。
是否抄襲 要靠教授判斷
記者從互聯網找來一段數十字的分析版權條例文字,進行防抄襲軟件效能測試。結果顯示,防抄襲軟件評估抄襲程度為百分之五十,無法通過軟件;但若將文字由主動式改成被動式,並每隔十個字修改同義詞,便可順利通過軟件。
「如果轉少少字已經查唔到學生有抄襲,個軟件就真係渣!」互聯網協會主席莫乃光坦言,並指該類防抄襲軟件僅屬阻嚇性措施,要判斷是否有抄襲,仍要靠教授的經驗判斷,就算軟件測試顯示抄襲程度為百分之五十或百分之三十,教授亦可自行分析其抄襲程度。
「我聽到學生咁做之後真係好苦惱,點解唔用啲心思去做好功課呢?」中大社會工作學系教授劉玉琼表示,過往都有學生被發現剽竊文章,不過並不是由防抄襲軟件揭發。「系統唔可能做晒所有嘢,不過學生嘅文章有時熟口熟面,我哋花啲時間就可以搵到佢嘅出處。」她承認即使經過防抄襲軟件檢查和老師的批改,都會有「走漏眼」,所以每個學期,老師都會再三教導學生剽竊的嚴重性,千叮萬囑學生不可「踩界」。
防抄軟件不能掃描圖像
理大教職員協會主席、應用數學系副教授李向榮表示,此類軟件應用在數理或者需要使用圖像的科目上有其限制,例如不能掃描圖像,或化學名詞等,「好似水的化學成分名詞『H2O』,個『2』字係應該細一啲嘅,所以好難配對到出嚟。」所以有關的科目就不會用防抄襲軟件去檢查學生的功課。
中大發言人則表示,已自行研發一套辨識中、英文的防抄襲軟件,而學生於○八至○九學年開始須透過該系統網上提交作業,以辨識作業是否有抄襲成分。發言人又稱,學生的抄襲情況整體上不嚴重,但若發現有學生作抄襲行為,校方會作出處分。
「學生報在○八年曾報道當時防抄襲軟件『秘技』,證明防抄襲軟件是有漏洞。」中大學生會外務副會長范長豐表示,他認為校園內剽竊的問題不嚴重,不過若同學有心剽竊的話,都會無所不用其極,所以防抄襲軟件只是「多餘」,要找出剽竊的學生始終是靠教授的「功力」。
剽竊論文犯法可被索償
無論是抄功課還是請「槍手」代做,都需要承擔法律責任。法律界人士梁永鏗提醒,抄襲論文屬侵犯版權,如有人把內容當成自己作品呈交校方,版權持有人可循民事索償,並可禁制抄襲一方繼續發表。至於有人把別人的學術論文大量發布,例如印製書籍等,即觸犯刑事罪行中的版權法。而「請槍」協助撰寫論文,該學生便可能觸犯普通法中的串謀訛騙罪。
大學明言對剽竊行為「零容忍」,大學在學生入學時大多會為新生舉辦工作坊,灌輸學術操守的訊息,又需要學生簽署聲明,保證呈交的功課合乎學術要求,遇有學生證實有抄襲,除會給予不合格評分外,甚至「踢出校」。
恐影響學生前途 少有上報
不過有大學的講師稱,如果把剽竊個案上報,又怕會影響學生前途;但私下和學生解決事件,又怕會令學生不明白學術的真正意義,對他們亦構成精神壓力,不過最終多不會上報,所以校方的數字並不能反映實況。各大學提供的資料顯示,在過去三年,大學只發現零星的剽竊個案,校方會就不同的情況而作出懲罰。
「槍手」公司代學生做功課
網上亦有不少「槍手」刊登廣告,招徠學生購買代做功課服務。內地更有人成立「槍手」公司,聘請專人代學生做功課,並且提供即時報價服務。
在網上不難搜尋到「槍手」網站,有些明碼實價,無論任何科目,每頁九十元。有網頁更加有即時報價服務,「顧客」只要輸入學科、題目、功課的形式、字數和交功課的日期,加上自己的聯絡方法,「槍手」憑以上的資料就可以報價,節省雙方的時間。
不僅是香港,代做功課簡直是全球現象,內地有估計指買賣論文的年營業額達一點八億至五點四億人民幣,賣方更跳出網絡,在馬路邊、電線杆上貼傳單吸引學生;亦有商人見有利可圖,成立「槍手公司」,聘請八十多名「槍手」為顧客做功課。
■圖/文:探射燈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