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身世坎坷的廿九歲印尼女傭指稱因要支付僱傭代理費,涉淪為家賊偷去女僱主放於家中總數約一千元的硬幣,女僱主發現後原本既往不咎,聘用期完結了事。惟印傭兩天後卻「衰多口」,自爆曾向五個月大的僱主孫女掌嘴,僱主為此怒不可遏,即時就兩案一併報警。被告昨於屯門法院認罪,除了就盜竊罪被判監兩個月外,亦要就其「衰多手」向女嬰掌嘴一罪,另外服刑一天,即共囚兩個月零一日。
印尼籍女被告Sulistiyowati(廿九歲),被控去年十二月四日至今年一月十日,在荃錦公路橫龍村單位內偷竊共值一千元的硬幣;又於去年十二月十四日至今年一月十三日襲擊五個月大的女嬰。蓄長曲髮、身形嬌小的女被告當獲知要判囚後,哀求法庭釋放她,讓她能返家鄉探望母親,惟被法庭拒絕,被押離庭時顯得一臉失望。
裁判官判刑時,嚴斥被告工作期間盜竊是違反誠信,罪行嚴重,惟考慮金額不大,故就此罪判監兩個月;而被告另涉的虐兒罪,只是向女嬰掌嘴並未做成傷勢,法庭難以判刑,故只判監一日,兩罪分期執行。
犯案深感懊悔
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乃寡婦,父親是漁民,母親則患有肺病及心臟病,被告因要支付三千元代理費才偷竊,又因女嬰哭泣才掌嘴,現已深感懊悔。
案情指女被告去年十月受聘女事主,需照料對方五個月大孫女,惟十二月十四日因不滿被告表現,故辭退她,惟給予一個月通知時限。直至本月十二日,女僱主發現放在睡房杯桌上布袋內的共值約千元的一批硬幣不翼而飛,質問被告時她承認犯案,事主遂「畀次機會」沒有報警。
惟兩日後,被告向事主自爆曾經因女嬰哭啼而向對方掌嘴,事主最終報警。被告在警誡下表示不滿被解僱,故此偷該些硬幣,惟現已花光竊款;而女嬰事後被送入仁濟醫院檢查,但未發現有傷。
案件編號:TMCC 186/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