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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無業男子在網上認識十二歲女童後涉嫌哄騙她做援交,期間更疑向女童「呃飲呃食」,聲稱代她安排接客,實則要她接待自己,但娛樂飲食費用卻全由女童墊支,最後涉嫌向她非禮及強姦,並拍下對方裸照。日前被捕的男子昨被解往九龍城法院提訊,控以強姦、非禮和管有兒童色情物品三罪,法庭將被告續還押警方看管至下周四再訊,期間警方會作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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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一歲被告黃宏業無案底,昨應訊時木無表情。控罪指他在今年一月二日於觀塘寶珮街一大廈的後樓梯非禮十二歲女事主X;在同月五日於油麻地彌敦道一大廈的後樓梯強姦X;並在同月十三日於紅磡廣場後巷,在其手機內儲有多個兒童色情相片。被告暫毋須答辯。
控方昨在庭上透露,案件疑涉及另兩受害者,加上警方曾檢獲被告電腦,需在調查期間將電腦紀錄和資料給被告確定,以便作進一步調查,故申請將被告繼續還押警方看管。辯方在庭上作出投訴,指被告被捕後被警員毆打肚、右胸和左大腿;又指被告前夜於警署羈押時感到寒冷,欲索取多一張被時遭拒,令被告感到頭痛。
案件編號:KCCC 260/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