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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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良僱主避責積金局縱容

本文重點
強積金計劃推行至今已近十年,飲食業不時仍被揭有僱主拖欠供款。一名飲食業從業員多番向僱主追討被拖欠強積金不果,以為透過積金局可成功追討,未料投訴逾年仍全無下文,不滿積金局執法不力,縱容無良僱主逃避責任。立法會議員直指現行法例存在漏洞,必須加強積金局監管受託人公司權力;飲食業職工會亦承認個別工友向積金局求助時遭冷待,呼籲工友挺身舉證,或主動聯絡工會協助跟進。

歐陽先生任職飲食業逾廿年,○七年至○八年間曾於筲箕灣一酒樓任職侍應。早在○八年二月,歐陽已發現僱主未有按時為強積金供款,多次向僱主追討不果。

同年九月酒樓更突然結業,求助無門下惟轉向積金局求助,但至今仍未能討回六千多元供款,「個計劃明明係政府搞出嚟,依家又乜都追唔到,(政府)真係好唔負責任!」

不過,最令歐陽不忿的是,乃發現舊僱主在別區開設的酒樓仍然經營,即時向積金局作出舉報,當局卻以被對方利用不同公司登記為由拒絕協助,「好多老闆都走法律罅,開幾間公司、酒樓都唔同名,做到咁上下就執咗佢(酒樓),明知係同一個老闆都冇佢符,真係好唔忿氣!」

追討逾年仍無果

積金局發言人證實,被投訴的酒樓已經結業,鑑於現行法例以公司作單位,但該局從公司註冊方面,並未發現有資料顯示兩酒樓有任何關連,在法律程序上難以向其他酒樓追討,但承諾會繼續向有關酒樓清盤人追討欠款。

「追成年都追唔到,好明顯係失職!」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委員梁耀忠承認現行法例存在漏洞,讓有心逃避強積金供款的僱主有機可乘,建議積金局加強監管受託人公司,如要求受託人公司發現供款出現問題,須即時主動向積金局匯報,以便盡快追討欠款。

香港飲食業職工總會秘書長顏振雄承認,除有部分慣性拖欠供款的僱主外,不時亦接獲工友投訴,指積金局未有積極回應求助個案,反映該局未能急工友所急,「啲工友成日覺得筆錢唔係咁大,頂多萬零蚊,加上仲喺度做緊,所以好多都唔敢出聲!」

顏指出,正因工友敢怒不敢言致舉證困難,呼籲凡遇有被拖欠供款者,應即時與工會聯絡,以便代為跟進,避免酒樓結業後難以追討。

■記者 王慧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