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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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罵由我:小道理與大道理

高鐵爭議中菜園村清拆是一個焦點,一邊是社會發展需要,一邊是市民安居需求,其中情理何在?

任何基建都不免有清拆難題,在內地甚至引起大規模社會動亂,但香港是法治之區,這種問題應該可以協商解決。

清拆涉及的關鍵是賠償與安置。賠償要看是否公平、標準如何擬定,政府固不能霸道,居民也不能獅子大開口,訂出合理標準,並顧及居民情感上損失,給予比市價稍高的賠償標準,居民應該可以接受。政府企硬,居民也不讓步,衝突於焉發生。

另一方面是安置,政府不能只給了錢就算數,要考慮居民搬遷及之後生活上的困難。據說菜園村是作救護站之用,將來一些低端工種也需要人,能不能承諾給予菜園村居民一些工作機會,那樣也可減少他們的對立情緒。

基本原則是,一個投資那麼大的基建,不應因少數村民的反對就放棄。雖然居民是「弱勢群體」,也不能隨便欺負,但社會有整體利益,更需顧及,社會整體受損,個人也沒有好處。多數人固不能以社會名義壓迫少數人,但如賠償與安置都妥善,就不能說是壓迫。

政府初期未處理好,形成官逼民反之勢,何不請一些中立的專業團體協助,訂下有公信力的標準,再做說服工作?

當前菜園村抗爭又介入社會激進力量,事情更複雜了,如最終要動用警力清拆,又是一個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