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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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吵大鑊女向男淋鏹

同居男女「吵大鑊」,爆淋鏹傷人案。兩人昨晨在將軍澳家中,疑男方賴床引起女友不滿,雙方其後為金錢問題爭執,女友憤而涉用通渠水向男友照頭淋險盲,雙方激烈糾纏,女方亦被腐液濺中,雙雙重創痛得淒厲慘叫,同有毀容之虞,女友涉嫌嚴重傷人被拘捕。

涉案女子姓鄭(四十四歲),與姓李(四十二歲)男友、兒子同住厚德邨德康樓一單位。現場消息稱,男女傷者的家庭背景複雜,兩人雖無正式結婚,但以「老公」及「老婆」相稱。有街坊指,傷者一家搬來上址不足兩年,平日少與鄰居接觸。

常為錢銀感情爭執

據知,鄭與男友最近疑常為金錢及感情事爭執,弄致雙方關係惡劣。昨晨七時許,鄭起床後見男友仍臥床不醒,大為不滿,將他叫醒,兩人又為錢銀問題鬧翻,期間,有人怒不可遏,衝入廁所取出一樽通渠水,涉向男友照頭淋發洩,男友走避不及,頭、面、上身及手腳等全身多處均被潑中嚴重灼傷,雙眼險淋中痛得他高呼求救,並一度反抗跟女友糾纏。混亂間,鄭亦遭通渠水濺中面部和手腳,當場傳出悽慘尖叫,在房內睡夢中兒子被驚醒,立即報警。

救護員趕至,兩傷者由一名少年親友陪同送將軍澳醫院救治,其中鄭喃喃自語:「要死等我死吖嘛,上次你都差啲死啦!」鄭的傷勢穩定,而男友情況嚴重,需轉送沙田威爾斯醫院進行手術,兩人恐會毀容。警方在現場檢走一個載液體膠樽,將鄭拘捕,昨晚落案檢控一項「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罪,今日提堂,由觀塘警區重案組跟進。

社會福利署表示,該署一直有跟進該對男女的家庭問題,已通知轄下社工聯絡傷者家人及提供適當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