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本報訊】上水區小學育賢學校校長陸利基被指在學校開放日時,涉嫌兩度在課室及操場非禮一女家長背及臀,審訊時揭露替事主錄口供的女警中文水皮「臀」、「臂」不分。裁判官昨於粉嶺法院裁決,指女事主口供「左右不分」,指她在警署落口供時稱「左臀」被摸,但在庭上作供時卻堅稱是「右臀」;裁判官認為「左右不分」的矛盾,正正是案中被侵犯位置重要情節存有分歧,故在疑點下裁定被告脫罪。
左右臀不分成疑點
已婚育有兩名女兒的五十七歲陸利基,昨在無罪獲釋後,於庭外表示對裁決感開心,今日將返回學校崗位。他又指稱因本案而消瘦,將會與家人食飯慶祝。
裁判官裁決指女事主X雖誠實可靠,但在重要情節上有重要分歧,官認為X的臀部被非禮應留下深刻印象,但她兩次於警方口供上都指「左臀」被非禮,但庭上經過長期盤問都鐵定為「右臀」;加上她曾更改口供紙上的「臀」和「臂」字,卻沒有更改「左、右」,故不應出現「左右不分」的口供分歧。
被告昨日自辯時指稱,當日是學校開放日,「嗰日要招生就要靠家長食胡」,故他才拉着當義工又識重慶話的X,協助去招呼其他重慶來的家長。
裁判官認為,被告當時需要顯得親民,故就算曾拉扯X都只屬親切的表現,並不構成非禮,故裁定被告脫罪。被告原被控兩項非禮罪,指他在去年九月十八日於校內的課室及操場上,疑向X攬抱、掃背及捏臀。
案件編號:FLCC 3299/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