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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港島名校番禺會所華仁小學退休校長林英偉,聲稱於逾二十年前贈送了十萬元給校內一名男秘書,助對方在銅鑼灣華倫街置業,及後再應對方要求,幫手供樓和繳付雜費,換取該處一半業權,但對方前年以四百四十萬元賣出該處後,只分了四十萬元給林。林已入稟高院,向對方追討一百八十萬元。
番禺會所華仁小學是香港華仁書院的直屬小學,是區內名校,獲浸大取錄的神童沈詩鈞也曾入讀該校,名人校友包括李克勤、張智霖及鄭嘉穎等演藝界人士。入稟狀透露,原告林英偉,曾任該校校長,至九五年退休。被告趙宏琪則是該校秘書。
原告於八八年十一月按被告的要求,贈予被告十萬元,助他在華倫街廿五號置業成為業主,條件是要被告舉家搬入該處及停止租屋,並要被告用以往租屋的租金供樓。被告於同一個月內,以個人名義,用四十八萬元購入涉案物業,其中十萬元來自原告所送贈的款項,被告自己出了八萬元,而餘款則向銀行借按揭貸款。
曾口頭協議 平分得益
被告後來沒有搬入涉案物業,打算待好價錢時出售獲利,但無力一併交租和供樓。兩人遂於八九年初達成口頭協議,原告會負責涉案物業的開支和雜費,並每月會出三千元供樓,他們兩人將平分業權和日後出售該處的得益。原告先後為該物業付了逾七十萬元。
被告於○八年十一月以四百四十萬元出售該物業後,原告以為可分得二百二十萬元,但被告只分了四十萬元給原告。原告曾發律師信向被告追討,但被告仍不肯付餘款,原告遂入稟向被告追討餘款。
原告透過電話接受本報查詢時,指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回應。記者也曾到訪被告於英皇道的住所,只找到被告的親友,但他對事件並不知情。而涉案物業及其鄰近區域早已被發展商收購重建。
案件編號:HCA 2572/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