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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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缺過路設施學生驚心

本文重點
運輸署後知後覺又一事例!元朗兩所小學新校舍啟用逾年,當局一直未有加設過路配套設施,逾千學童每日要在川流不息的行車路上橫過馬路,運輸署接獲投訴後才急急補鑊,惟最快仍需待十八個月後才能設置行人過路燈,學童安全依然全無保障。立法會議員斥責該署「發緊夢」,事前未作周詳考慮,令人難以接受。

南元朗官立小學與佛教陳榮根紀念學校旁設迴旋處、正坐落於十八鄉路與欖口村路交界,兩校於去年十一月相繼遷入新校舍,惟附近卻未有任何過路設施,逾千學童每天被迫冒着生命危險橫過馬路上下課,一步一驚心。

開課逾年始補鑊

「每日返學、放學都有唔少家長揸車接送學生,加埋校車出出入入,帶住個女過馬路真係好危險!」葉先生坦言,每日接送就讀小一的女兒上下課均會抹一把汗,怒斥當局考慮欠周詳,罔顧學童安全,「運輸署都唔知點做嘢,係咪要有小朋友出咗事先嚟補鑊?」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委員王國興則直指運輸署犯上雙重錯失,「運輸署簡直發緊夢,開咗學成年先知學校區要整紅綠燈,唔係失職係乜?」王指完善的校區規劃須在校舍計劃興建時,便應着手規劃過路設施,在開課逾年後才「如夢初醒」的做法令人難以接受。

對於漠視學童安全之指摘,運輸署發言人未有正面回應,只重申十八鄉路與欖口村路乃土木工程拓展署於九十年代開始規劃及興建,在原有設計中,欖口村路口及十八鄉路中段已分別設有行人過路處,由於上址汽車流量不高,認為有關設計屬合理。

不過,發言人隨後又稱,鑑於去年底上址分別有兩間小學啟用,因應需求,該署經檢討及諮詢後,今年年初已同意在欖口村路及十八鄉路路口增設燈號控制過路設施。負責設計工程之路政署初步研究後,發現將現有的迴旋處改為交通燈路口,涉及工程複雜,需改動地下設施及移植樹木,預計工程需時最少十八個月。發言人補充,該署現正研究其他可行方案,包括在兩間小學之間、近南元朗官立小學設置行人過路處。

■記者 黃詩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