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無業中年漢上周三涉嫌持「兩刀一槍」到葵涌渣打銀行搶劫七萬六千多元被捕,他昨日被解上東區裁判法院就一項搶劫罪名應訊,暫時毋須答辯,但因案情嚴重,控方反對被告保釋外出,現須還押至明年二月十九日,以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及諮詢律政司意見後轉往荃灣裁判法院再訊。
四十八歲被告歐偉漢,報稱無職業,他被控於今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搶劫位於葵涌工業街二至八號力豐工業大廈內的渣打銀行,並劫去港幣七萬六千五百元。
控方在庭上透露,事發時被告涉持有兩把刀及一支氣槍到肇事銀行打劫,成功劫去現款後逃離現場,警方其後在銀行附近進行搜捕,即日人贓並獲將其拘捕,由於案情嚴重,故控方反對讓其擔保。
而辯方則以現金三千元替被告申請保釋,並指被告與妻子及十九歲女兒同住香港,他並無任何刑事紀錄,惟裁判官最終拒絕其保釋申請。
案件編號:ESCC 6212/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