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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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官官邸未轉用慳電膽

【專案組報道】政府口講環保,但本報發現行政長官、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長、律政司司長、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和警務處處長的官邸,至今仍然未有全部更換慳電膽或LED燈。部門發言人只解釋尚未有合適的慳電膽使用。環保團體直斥港府其身不正,把環保視作政治口號。

政府鼓勵市民以慳電膽取代鎢絲燈泡,但六座政府高官官邸的網球場泛光燈、掛畫射燈、吊燈,以及保安照明系統等,仍然沿用鎢絲燈泡。在禮賓府內,各個宴會廳及走廊張掛多張名畫,這些作品長期被射燈照射。

辯稱未有合適選擇

行政長官辦公室承認,部分「有特殊用途」的照明裝置,如掛畫射燈及網球場泛光燈,非慳電裝置類別。對於何時更換射燈,發言人謂會考慮分階段轉用,卻未有落實時間表。

另外,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長、律政司司長,以及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四所官邸,雖然大部分採用節能照明燈具,但內裏的吊燈仍使用鎢絲燈泡。政府發言人解釋因未有合適慳電膽,只有沿用舊有燈泡。對於市場有多款新款慳電膽供選擇,發言人指機電工程署正測試產品,但訂購連更換需時,最快要約兩個月才可在官邸使用。至於警務處處長的官邸,警方發言人指出,因未有合適的慳電膽配合某些燈具,故屋外保安照明系統要使用鎢絲燈泡。

就政府以官邸未有合適燈膽而未完全更換慳電裝置,燈飾業界對此不表認同。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李少文則指,政府在環保政策上「講多過做」,目前在坊間可替代鎢絲燈的產品也很多。立法會議員王國興直斥政府未能以身作則鼓勵市民使用節能裝置,應提供具體時間表,交代官邸何時全面使用慳電燈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