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被指是「四川地震志願者典範」的內地商人,涉嫌藉引入專業人才到港而進行詐騙,他被指向一名內地女子吹噓自己是一間投資公司之董事,可辦理專才到港,騙取對方共四萬一千元手續費。被告昨於東區法院被控三項欺詐及一項為取得證件而作出虛假陳述罪,他否認控罪,押後至明年二月初開審,被告還押。
卅三歲被告曹雲,被控在○八年十月底至十二月底,在香港三度虛假稱身為「中國晉商人國際金融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而誘使女子楊曉軍交出共四萬一千元手續費,以助對方辦理專業人士來港就業申請。
資料顯示曹雲於去年趕赴四川協助救災,曾獲紅十字會頒發獎狀;他又曾在黑水縣資助三名女孩到成都上學,廣受內地傳媒追訪。
案件編號:ESCC 6100/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