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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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對少年搔下體董事脫罪

投資公司董事陳仲兒被指在深水灣的香港鄉村俱樂部蒸氣房內,涉嫌猥褻對待一名十五歲混血少年,一邊搔着自己下體一邊問少年「你啫啫痕唔痕」。案件在東區法院審訊後,裁判官昨裁決時指少年的證供不健全,加上在錄影會面時,其母在旁多次插嘴,雖然法庭亦非全部信納被告的版本,但在控方證供中的疑點利益歸於被告下,裁定他一項向十六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裁判官表示,六十歲被告陳仲兒的自辯證供並非全部可信,雖然接納被告確患有皮膚病,但直指他提交的皮膚科醫生報告,顯示他自○四年求醫過後,在被捕當天才再向該醫生求醫,實在非常巧合。

拍事主下腰 愚蠢古怪

另外,裁判官又認為,即使事件就如被告所說,他在俱樂部蒸氣室內皮膚病發痕癢難當,但卻無端端地向一名全身赤裸且不相識的十五歲男事主說:「你係咪好痕呀,我都係呀,真係好想i呀」,被告又伸手拍事主下腰,其行為亦十分愚蠢,亦非常古怪。

惟裁判官指,控方主要依賴事主的證供,但事主先承認為避免尷尬而在錄口供時向警方撒謊,又在不同場合覆述事件時說出不同版本,加上在錄影會面中,見到在場陪伴的其母要多次「插嘴」澄清事件,顯示十五歲事主的供詞有可能出現問題。

15歲事主或編造故事

故此如單單以目前的控方證供,將被告定罪不穩妥;事主只得十五歲,或許未夠成熟理解事件,但亦不排除他有編造故事的可能。由於控方案情確存在疑點,在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情況下,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陳仲兒原被控在今年二月八日,於鄉村俱樂部內向未成年的男事主作出猥褻行為。

涉案十五歲混血男事主指控陳在蒸氣室內拍其屁股,陳又一邊把弄下體,一邊調戲事主說:「你個『啫啫』係咪痕呀,使唔使我同你i呀!」惟陳則辯稱事主誤會了他的說話,而拍事主下腰亦只是善意的動作。

案件編號:ESCC 3300/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