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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家長都希望子女快高長大,但本港九十多萬名零至十五歲兒童中,約二萬七千名被歸類為身材矮小。兒科專科醫生指出,兒童出生時小於胎齡、罹患先天性疾病或生長激素不足等,皆可能導致病理性身材矮小。她建議家長定期檢視三歲或以上子女的生長速度,若發現他們每年長高少於四厘米,可考慮求醫以注射生長賀爾蒙改善情況,否則若延至發育期才醫治,成效會大大降低。
根據醫學定義,身材矮小是指兒童身高低於生長圖表第三個百分位數。以本港十歲兒童為例,男生身高低於一米二四、女生低於一米二六即屬身材矮小。兒科專科醫生鄭碧純指出,若嬰兒出生時小於胎齡,即出生體重少於二點五公斤或身長不足四十七厘米,會有一成至一成半機會到兩歲時仍未追回正常生長曲線,是較常見的病理性身材矮小原因。
鄭解釋,出生時小於胎齡的主要成因包括胎兒染色體病變、母親有高血壓、慢性腎病、或飲酒、吸煙與濫藥惡習,以及子宮結構有問題等。
療程需時一年
鄭碧純續稱,除胎齡不足外,因染色體有問題、生長賀爾蒙不足及慢性腎衰竭等形成的病理性身材矮小,皆可靠每日注射生長激素方式來治療。她表示,激素療程最少需維持一年。一名出生時胎齡不足的年約六歲女童,兩年前接受激素注射至今,身高由不足九十厘米,增加至逾一米高,成功脫離身材矮小行列。
醫療研究亦顯示,三至十一歲出生時小於胎齡的兒童,接受生長激素療程七至八年,成年身高可改善十一至十四厘米不等。不過,激素療程所費不菲,一名七至八歲、約重二十公斤的兒童每年藥費需五萬至十萬元,且療程中或出現膝頭疼痛及腳腫等副作用。她指出,通常嬰兒在零至兩歲期間會出現「追趕性生長」,故家長可由子女足三歲起每年檢視他們的生長速度。若發現每年生長速度少於四厘米,應帶他們驗血或接受X光檢查,確定是否有病理性身材矮小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