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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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議員區維坤騙津囚30月
【本報訊】曾是前綫成員的前北區區議員區維坤(五十八歲),於就任的○二年一月至○七年十一月間,向區議會呈交文件將兩名助理之薪金「報大數」,從而騙取政府發出共七十三萬餘元津貼,他則將當中近六十萬元「袋袋平安」,被告早前在區院被裁定七項詐騙罪成,法官昨判刑時直指區議員獲得政府信任,應憑知識及事實申報開支,涉案的公帑應要適當監管運用;惟被告卻在蓄意及預謀下,有計劃地在近六年間持續犯案,判囚無可避免,故判他入獄卅個月。
案件編編:DCCC 74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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