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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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700員工不獲續約

【本報訊】受聘於屋宇署的七百多名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將會因為清拆僭建物的十年計劃於二○一一年三月完成而失業。有公務員團體炮轟港府是「無良奸商」,財政司司長和政府部門是大判和二判。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俞宗怡推說,合約制精髓正是工作有時限性,又指有關計劃延續與否是發展局與屋宇署的決定。

俞宗怡表示,當局於○六年已檢討過非公務員合約制,結果認為有需要繼續實行,以便部門就季節性、有時限或受檢討的服務靈活地招聘人手。她續指,○六年決定有四千個合約職位可轉為公務員職位後,至今約二千八百個已經轉制,當中約一千五百個由合約僱員透過公開招聘考取到公務員職位。

政府人員協會副會務主任張偉權稱,該會早前收到六百多名來自屋宇署的合約工求助,指署方表明於明年三月約滿後不再續約。工聯會議員潘佩璆指,該批合約僱員一直依進度清拆僭建物,但有關工作至今仍未完成便已不獲當局續約,狠批當局對不獲續約的合約工「一啲安排都無,出便工廠結業都唔會咁啦」。

工會痛罵無良奸商

香港公務員總工會副主席鍾德長則批評,港府是「無良奸商」,財政司司長是大判、聘請合約工的政府部門是二判、中介公司是三判,而負責制訂政策的公務員事務局則是「師爺」,促請當局撥亂反正,把長期合約工聘請的職位轉為公務員職位。

俞宗怡推說,合約制的精髓正是有時限性,在工作完成後便不會再續約。據她理解,屋宇署署長因應清拆僭建物的計劃即將完結,已開始與合約僱員溝通,署方會分階段不再與合約僱員續約,但會應表現良好的合約僱員要求撰寫推薦書,至於該計劃是否延續則是發展局與屋宇署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