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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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童跌傷縫針幼園涉疏忽

梁女士的兒子現年六歲,在將軍澳一間幼稚園就讀K2。梁指兒子早前在校內跌傷,下顎需縫上十針,但校方未能圓滿交代事件,「開頭老師同校長都話,事發嗰陣有老師喺我個仔側邊,之後又反口話冇講過,都唔知係咪疏忽照顧!」

教育局發言人指出,了解事件後,獲悉梁女士之子於用膳時因違反課室紀律,被安排於課室內一小桌獨自用餐,期間因搖晃椅子及撞向桌邊受傷。發言人補充,當時有兩名教師照顧二十八名學童,人手合乎師生比例規定,但認為學校在照顧學童方面仍有改善空間。

涉事幼稚園的楊校長表示,由於事件已交由保險公司處理,不宜再作評論。

「老師要顧及課堂秩序,可以將學生放埋一邊,但唔代表唔理佢!」香港兒童權利委員會執行幹事黃惠玉認為,幼稚園教師不能因懲罰犯錯學童而置安全於不顧,尤其因頑皮被罰,更應留意學童一舉一動,免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