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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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逾二萬元開業苦無立錐地

【本報訊】中年轉業的朱仲華,為成為「雪糕仔」,不惜報讀課程,斥資考車牌及買車,花了逾二萬元,不料開業後苦無立錐之地,他不禁問一句:「究竟政府發牌係幫助市民,抑或賺罰款自肥?」

報讀課程考電單車牌

朱一直在旺角租小販檔擺賣謀生,今年四月聞知政府重發流動小販牌照(冰凍甜點),遂大膽一試,終幸運抽中成為「新牌仔」之一,他為求盡快開業,他立即報讀了工聯會主辦的流動雪糕車培訓課程,透過介紹花二萬八千元,向中介公司購買了一輛二手三輪電單車,且考取了電單車駕駛執照。

他明知冬天售賣雪糕及冷飲生意慘淡,但為了摸清雪糕車的運作,為明年夏天做準備,取牌後即急不及待掛牌做生意。逢周一至周五,他開車到何文田巴富街沒有便利店和超市的學校區擺賣,周六、日則到尖沙咀鐘樓,雖然每日僅賺取百多元,連餬口也不夠,他依然沒有怨言。

但今次他則無限感慨稱:「以前租人檔口做小販,又要年年加租,今次咁好機會自己攞小販牌搵食,竟然無喇喇被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