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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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港鐵主任盜票轉售判社服

本文重點
【本報訊】在今年獲選港鐵「最關懷備至車站職員」的站務主任,聲稱因結婚急需金錢,於工作期間盜取逾一千六百張失效西鐵全日通車票,藉轉售予乘客從中獲利一千四百元。被告認罪後,案件原本上周由另一裁判官馬保華判刑,惟馬明言不適合判以社會服務令後,辯方決定交由原審裁判官陳錦昌處理。陳官昨判刑直指案情非常嚴重,但認為社會服務令絕非姑息之判刑,終判他履行一百六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絕非姑息判刑

現已離職的卅二歲被告王子豐,早前在觀塘法院陳官席前承認九項盜竊罪候判,惟期間陳官被調往區域法院審案,故判刑日案件交由另一裁判官馬保華接手,馬官當時明言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雖正面,但本案絕不宜判社會服務令,故辯方要求將案交還陳官判刑。

陳官昨細閱被告報告後,直指被告嚴重違反對僱主的誠信,且非一時貪心下犯案,案件亦歷時三個月,可見案情嚴重。而當初索閱報告時,亦無承諾必判予社會服務令,但考慮被告現已後悔、認罪及賠款,故作出以上判刑。 案件編號:KTCC 7413/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