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2/2009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法庭:侍應涉性愛片勒索前女友

【本報訊】獨力照顧十歲兒子的寡婦,於在職茶餐廳結識男侍應並共賦同居兩年。女方兩年後提出分手,男方搬走後竟以兩人相戀期間以手機拍下的性愛片段涉嫌勒索女方金錢,否則會將片段公諸於世,女方受驚下報警,男方得悉後又涉嫌恐嚇對方銷案。男子被控勒索及妨礙司法公正罪名,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

同居兩年 女方提分手

卅七歲男被告陳耀斌,被控勒索及妨礙司法公正罪,控罪指他於今年六月十五日至七月一日間,要求女子X交出金錢,並要脅X撤銷向警方作出的申訴。

現年卅一歲的X昨在屏風後作供,她於○七年六月結識被告後兩人開始同居,惟兩年後因性格不合分手並要求被告遷出,不料翌日X的家姑表示已就被告的遷出給予被告一筆錢,X聽罷致電被告要求他不要再聯絡她的家姑,不料被告竟表示「有啲唔見得光嘅嘢畀你睇,你見到後會直接畀錢我!」更稱「放響你度定你個仔度好呢?」X受驚下切線並即時報警。

事後被告將載有兩人性愛片段的記憶卡交給X,揚言X的兒子及全世界三日內都睇到,X事後向被告母親投訴被勒索,被告得悉後恐嚇會「搞你個仔同家姑」,直言若X不銷案會以其他方法「對付你」,事後更留言「捨得去銷案未,亂X咁去報案,我告你誹謗」。控方案情指,警方於同月卅日拘捕被告,警誡下被告承認將兩人性愛片段交予X並叫對方銷案。

案件編號:DCCC 861/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