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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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會考生販毒囚80月

十九歲會考女生在今年五月期間,聲稱以為替他人在內地帶護膚品回港,惟將過境時才發現原來是冰毒,且在過關時被海關截獲,更遭發現家中亦有K仔。女生昨於高院承認兩項販毒罪,辯方律師求情時形容她當時的情況有如「第廿二條軍規」(Catch-22)般進退維谷,她其實並無意圖販毒。法官考慮被告認罪及年輕,判她入獄六年八月,又勸勉她「人生再重來的機會」不多,希望她在獄中能好好讀書,遠離毒品,與家人修好關係,以後不要再行差踏錯。

報稱學生的女被告李嘉儀昨聽取判刑後「眼濕濕」,她被押走時,席上一名女親友高呼:「我等你,乖乖哋,知唔知啊……」

家中亦藏K仔

被告被控在今年五月廿二日晚上十時許,在落馬洲過境時被發現販運八十克「冰」毒,廿三日凌晨她被帶返屯門家中搜查時,再被發現藏有零點三二克K仔。控方指兩項毒品市值共約四萬九千七百多元。

控方昨透露,被告是一名應屆中五會考生,亦是兼職售貨員,她辯稱家中毒品是替朋友保管的。

法官判刑時表示,接納被告是在快過境時才發現所帶的是毒品,與明知是毒品而從外地運至本港的情況有異,故不會將案視作國際跨境販毒案處理,只根據一般販毒案例作量刑。

引用名著求情

而在辯方於求情時提及的「第廿二條軍規」,其實是沿自美國著名作家約瑟夫海勒(Joseph Heller)六十年代的同名小說《CATCH-22》(中譯《第廿二條軍規》)。故事講述二次世界大戰期間,一名士兵想盡辦法退役,後來得知「軍規第廿二條」指瘋子可以退役,並必須由士兵本人提出申請;但邏輯上,一名士兵若能意識自己是瘋子,即大腦仍能正常活動,便不算是瘋子了。故「第廿二條軍規」後來被引申解作一個人陷入荒誕兩難,進退維谷的情況。辯方借此比喻被告在快過境時才發現有毒品,她若回頭可能會引人起疑,繼續前行,卻又遭人截獲。

案件編號:HCCC 350/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