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十四個省(區)六十個地點發現當年侵華日軍惡意遺棄的化學武器,至少有六十萬件。中日政府於一九九九年簽署《關於銷毀中國境內日本遺棄化學武器的備忘錄》,日方承諾將根據《禁止化學武器公約》誠實履行作為遺棄締約國應承擔的義務。但是《禁化武公約》生效已十二年,迄今仍未有一枚日遺化武被銷毀,傷人事件不斷,生態環境長時間遭受污染。
日本前首相麻生太郎訪華時對中國元首保證,關於歷史問題,日本政府正視歷史,面向未來的立場永遠不會改變。日本在中國惡意遺棄毒氣彈是歷史問題,更是現實危機,日本政府好話說盡,贖罪的實事卻一點不辦。這六十萬件日遺棄在華化武,應該責成日本追究到底,中國有關部門責無旁貸。
近日,中國常駐禁止化學武器組織代表張軍大使,在荷蘭海牙開幕的《禁化武公約》第十四屆締約國大會上指出,公約生效已十二年,迄今仍未有一枚日遺化武被銷毀。張軍敦促日方必須盡早啟動日遺化武實質銷毀,在公約規定的二○一二年這一最終期限前完成銷毀。
幾年前,中日雙方對日寇遺棄在華化武進行確認調查、挖掘回收及鑑別包裝等作業共六十餘次,共挖掘回收日本遺棄化學武器三萬七千四百九十九件。其中二○○○年日本政府派挖掘作業團在黑龍江省北安市的化學武器挖掘回收十五天,才挖出化學炮彈八百九十七發。按這樣拖拖拉拉的低效率,二○一二年肯定不能挖出所有六十萬件化武,更別提徹底銷毀了。日本膽敢食言而肥,違反國際公約,皆因認定北京手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