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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在網上聊天室自稱「黃大仙青年」的男子涉嫌企圖強姦女網友一案,女事主昨接受辯方律師盤問時,聲稱以上帝的名義起誓自己唔知「Sex」這個英文字的意思。至於被告事發時曾說她胸大,她雖然經常被朋友說胸大,但也覺得遭被告冒犯。
辯方律師盤問廿一歲女事主時指,廿四歲被告曾煦森的電郵地址中有「Sex」的英文字串,她應察覺得到被告有點「頑皮」,但她仍到被告家中,更主動向被告提及三級影片,應是對被告有暗示。
女事主卻表示,她當時不知道「Sex」的意思,而且她是教徒,甚少與人談及性的事,要到後來讀書才知道「Sex」的意思。她當日向被告提及三級影片,並非向被告有所暗示,只是想看看被告是否偽君子,但即時已知講錯話,想離開但遭被告阻止。
叫律師勿以貌取人
辯方律師續指,女事主圓潤高大,體形與被告相若,她應有能力離開。女事主在庭上回應稱,她於案發時身形較瘦,並無能力推開被告,更叫律師不要以貌取人。
辯方律師再表示,女事主在網誌中透露,她曾結交過多名男朋友,與其中一名男朋友更只維持了三日的關係,又在其網誌中聲稱曾懷疑自己懷孕及曾有自殺傾向。
她在庭上承認於去年八月初因感情、工作及家庭等問題而感低落,並在網誌寫下遺囑,但後來網上有人勸服她放棄自殺,而她於去年下旬確曾交過兩個男朋友,但她並不隨便。
案件編號:HCCC 239/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