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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醜聞一年明愛未發死亡證

【本報訊】明愛醫院見死不救事件發生已近一年,事件中五十六歲男子楊德祥在醫院門外疑失救死亡,家屬至今仍未獲簽發死者死亡證,無法領取死者強積金,也未收到死因庭通知何時召開死因聆訊。明愛醫院發言人表示,已將個案交死因裁判官跟進。協助死者家屬的立法會議員陳偉業表示,若發現醫院拖延死亡證簽發程序,他必定追究。

死者兒子楊飛龍昨向本報說,家人仍未收到父親的死亡證。他表示,希望盡快獲發死亡證,令家人能領取父親遺下的強積金供款及完成其他需要辦理的法律程序。至於其父的死因聆訊,他暫未收到通知何時召開。

楊德祥去年十二月廿日下午因心臟病發,被送到明愛醫院永康街門外,其子入醫院求救,但醫院詢問處文員只着家人致電九九九求助,文員其後致電急症室,但急症室沒有即時派員到場協助,楊疑失救死亡。事件引起社會廣泛批評,醫院管理局成立專案調查,其後報告確認明愛醫院管理層和前線員工對事件反應不足,醫院行政總監馬學章和急症室主管吳奎被罰凍薪和不能升職,該名文員被調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