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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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傭陰招留港玩殘僱主

全港現時有逾二十六萬名外傭,除為不少家庭提供協助外,亦為無數僱主帶來煩惱。有僱主指家中新來港外傭突然失蹤,遍尋不獲後透過領事館及僱傭公司辦妥終止合約手續,未料卻遭外傭反控拖延薪金,質疑勞工處偏袒外傭,令僱主百辭莫辯。僱主團體直指近年不少外傭均藉誣告僱主,冀以延長逗留期限另覓「新主」,促當局勿輕易「上當」。

吳先生今年五月聘請一名印傭,主責照顧兩名年幼女兒,豈料九月底外傭突然失蹤,令吳頓時「踢晒腳」,「佢(印傭)已經唔識煮嘢,做嘢又求其,估唔到仲粒聲唔出走埋,搞到我一鑊泡!」吳向僱傭公司投訴的同時,亦有即時報警備案,翌日並通知入境事務處與印傭解約。

幾經波折下才於十月初透過印尼領事館與印傭取得聯絡,雙方並在領事及僱傭公司見證下簽妥終止合約文件,印傭亦獲支付機票及車馬費。

職員反唇相稽態度差

然而,數日後吳竟接獲勞工處通知,指吳拖延印傭之工資、代通知金、年假薪酬、舟車費及機票等。吳雖向勞工處提供與女傭簽署的文件作證,惟不獲接納,更遭勞工處職員反唇相稽,「佢居然話『係咪僱傭公司教你咁做㗎!就算我哋明知工人講大話都冇計,有投訴我哋就要做,就算係法律漏洞都冇計!』」吳又稱有關職員態度敷衍,言辭明顯偏幫印傭,遂決定與印傭對簿公堂,討回公道。

「啲外傭告僱主,有好多都係想留喺香港搵新老闆!」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羅軍典直言,曾接獲不少外傭藉誣告僱主向入境處申請延期投訴,亦有僱主不滿勞工處偏袒外傭,針對愈來愈多個案需透過法庭仲裁,建議僱主與外傭解約時,需在第三者面前簽妥文件,並支付足夠費用,以作保障。

情況普遍促堵塞漏洞

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王國興坦言對吳先生寄予無限同情,「香港僱主真係可憐,唔單止隔山買牛,好多時仲要貼錢買難受!」王指吳之遭遇甚為普遍,希望勞工處能正視外傭誣告僱主情況,盡快制訂政策堵塞漏洞。

勞工處發言人強調,該處提供的調解會議屬自願性質,該處只為中間人角色,不存在裁決權,故勞資雙方如存在爭議而無法解決分歧,該處會按有關申索金額轉介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或勞資審裁處尋求仲裁。至於吳先生向勞工處求助時的不快經歷,發言人則重申,已提醒職員在接待市民時要耐心及有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