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駐港總領事館就香港普選問題發言。過往很大部分時間都沒有在香港提倡民主的英國人,今日卻走來關注政改撐普選,打倒昨天的我,感覺異常突兀。
港英時期,香港政制發展從未出現過視「普選」為最終目標的說法。有學者指出,一九八四年中英兩國簽署有關香港前途問題的《中英聯合聲明》,但當中根本隻字未提「普選」。當年港英政府更從未有向中國政府提出要求,給予香港人普選的權利。
真正出現「普選」的意思,是在八九至九○年《香港基本法》草擬期間,由內地和香港委員組成的「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把「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特首和立法會普選原則加上去的。可見,普選的目標是由中國政府提出並予以肯定,而非一直未有表態的英國人。
隨後,港英政府急於在香港大搞民主,由末代港督擔任先鋒,又搞出一個「新九組」的功能組別,擴大立法局的選民基礎。其實英國人有一百五十五年時間在香港搞民主普選,但偏偏要在港英時期最後幾年才大搞民主選舉,就顯得這個政府居心叵測。
更何況,如果英國人把普選看得如此至高無上,褒揚其為國際一貫民主準則的話,難以服眾之處,正是「功能組別」這頭怪物乃港英政府在一九八五年製造出來直到今天。現下特區政府要解釋功能組別的存廢,換句話說,英國人留下來的爛攤子由香港人處理,自己孑然一身就大講風涼話,不負責任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