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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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射燈:跨境走私司機淪替死鬼

本港跨境走私活動猖獗,近年海關矛頭只直指中港貨車司機,絕少貨主或收貨人被入罪。海關數字顯示,去年至今所有貨車走私的檢控案件,幾乎全部只司機一人入罪。有涉案司機堅稱無辜,惟貨車被扣查,發還無期,多月無以維生,運輸公司每月更損失十多萬元。運輸業界斥海關執法不公,只拉司機交差了事,讓幕後走私集團逍遙法外,打殘中港貨運。

幾全部案件只控司機

海關資料顯示,今年一月至十月,有七十一宗涉及貨車司機走私的檢控案件,當中六十五宗案件只檢控司機;一併檢控司機及運託人或收貨人只六宗。

「如果真係走私,我放低個貨櫃就走,點會坐喺車裏頭瞓覺,唔通等海關拉?」今年九月初,貨櫃車司機阿海如常在內地上貨後運返香港,在九龍城交由提貨人落貨時,被海關在貨櫃內搜出走私香煙,他大呼冤枉,「報關清單寫明是四百幾箱鞋,開車前我都檢查咗幾十箱,冇可能逐箱拆開驗貨。」

阿海現需保釋候查,貨櫃車則被海關扣押,「一日唔放番架車,我一日都冇飯開。」由於每輛中港貨車需經兩地註冊,車牌登記跟司機的駕駛執照必須相符方可過關,即人跟車走,故他不能駕駛另一輛中港貨車搵食,「失業」至今兩個多月,既要供樓,積蓄又已經用盡,現靠透支信用卡及借貸生活,「畀晒資料海關跟進,大陸貨主仲開緊工,點解唔拉佢?我負責送貨,根本唔知情。」

本報翻查○五年保安局提交立法會的資料,○三年四百七十四宗涉及貨車走私的檢控案件當中,二百一十八宗是檢控託運人或收貨人,並沒有檢控司機。然而,去年一月至今年十月合共一百六十八宗案件中,竟沒一宗是只檢控託運人或收貨人,但所有涉案司機均被檢控。

貨車被扣查,不但司機失業,連帶拖垮運輸公司。阿海的老闆黃先生經營中港貨運廿年,首次出事,「架車月供一萬六千元,每月做十萬元生意,連埋個個月要交幾萬元管理費,兩個月冇咗三十萬。」他說,向來只做熟客生意,近月才接生客,與今次出事的貨主僅洽商一星期,「查到邊個有問題就拉邊個,只針對我哋運輸公司就唔公平。」

根據現行法例,海關有權檢取涉及走私的車輛。由去年至上月底,海關共扣查三十七輛跨境貨車,其中五輛被充公,十三輛發還給車主,餘下十九輛仍處理中。

運輸公司月蝕十多萬

「一個櫃有二、三十個客幾千箱貨,點知有冇走私貨?」運輸公司負責人吳先生早前亦有司機因涉走私而被扣查,其貨櫃車至今贖回無期,每月損失十多萬元,他批評海關只按章辦事,舉證取易不取難,「海關咁多人力物力都唔去捉貨主,到冇人認頭就搵司機入罪。」

落馬洲中港貨運聯會主席蔣志偉認為,雖然行內存有「搵快錢」的司機,但更多是「行得正、企得正」,若海關發現有走私活動,理應找出貨主一併調查,並非以弱勢的司機「祭旗」,同時在調查過程中,應合理發還被扣押的車輛,讓業界繼續運作。他已去信海關及約見議員,要求正視問題及修正法例漏洞。

海關回應指,現行法例已為在不知情下違反《進出口條例》運載貨品出入口的人士提供免責辯護條文,律政司會考慮所有證據才提檢控。發言人稱,涉案車主可支付保證金,向法庭暫時申請發還有關車輛;至於車輛沒收與否,則由法庭裁決,一般會在刑事檢控程序後進行,需時兩至三個月。

有案底無人請逼攞綜援

「我依家可以點做?」訪問期間阿海多次提出同一問題,記者也愛莫能助,他下月十五日再到海關報到,前路未明。跟他同一遭遇的貨櫃車司機阿發,現時要靠賒借度日,生活坎坷。

需賒借度日

阿發是個體戶經營的「單頭車」司機,今年八月他從內地運貨來港,在長沙灣落貨時被海關搜出私煙,他坦言全不知情,最後仍被判囚三個月,日前才獲釋,但其貨櫃車仍需扣查,很大機會要充公;由於他留有案底,保安員也做不成,現時要靠親友接濟,但長貧難顧,「最後就逼住攞綜援。」

司機梁先生去年亦牽涉走私,被法庭判罰社會服務令,同時充公貨櫃車,「計埋律師費損失近五十萬元,真係一鋪清袋。」他指海關執法取易不取難,令中港貨運司機承受的風險愈來愈大,「成日話中港交流,點解唔畀資料大陸部門去拉貨主,而要搵我哋做替死鬼!」

「有心走私 10分鐘上晒貨」

中港運輸公司一般會與內地專做物流生意的「貨代公司」接洽,由「貨代」收集不同公司定單,連計等貨及上貨,動輒要數小時至十多小時,完成後報關員會給司機載貨清單,詳列貨物類別、數量和重量等資料,司機便憑該清單報在兩地海關。有司機指難全程監察,「轉個頭去廁所或食飯,上咗走私貨都唔知。」

以私煙為例,知情人士透露,二百萬支私煙約為二百箱,僅佔整個貨櫃五分一至四分一的地方,「有心走私,十分鐘可以上晒貨。」由於涉及不同貨源,貨櫃來港後要在不同地點落貨,而且提貨者未必是貨主,「佢哋會電召貨車攞貨,自己唔會現身,出事就唔使孭鑊。」

倡加封條列貨主資料

落馬洲中港貨運聯會主席蔣志偉建議,兩地海關可聯手合作,規定貨物加上封條,列明貨主資料,假使有走私貨,也可追查貨源,避免爭拗。有曾被控走私的中港司機直言,現時只會做熟客生意,拒絕「飛來蜢」,「收入大不如前,但為保障自己冇辦法。」

近年海關從陸路管制站搗破的部分走私案

日期 案件

2009年9月22日 一部申報運載燈飾、鞋及電子零件的貨櫃車經文錦渡管制站時,被揭發在廿三個音箱內,藏有一百四十公斤氯胺酮,值一千六百萬元,司機被捕。

2009年3月6日 海關在沙頭角管制站檢查一報稱運載塑膠及五金製品的貨櫃時,發現內載走私香煙、盜版光碟及冒牌貨品,約值一千三百萬元,司機被捕。

2008年3月13日 海關破獲有物流公司將貨櫃申報成「空櫃」,並在貨櫃車的引擎風格走私貴價手機及電子零件,其後海關在多個地點搜出大批相關貨物,約值一千四百萬元,七人被捕,包括司機,但主腦在逃。

2008年2月19日 一輛報稱運載罐裝茄汁的貨櫃車經沙頭角管制站時,過X光機時發現呈異狀,經檢查後,檢獲一百四十五公斤花旗參和逾萬罐雜果,約值一百一十五萬元,司機被捕。

文:王家文、黃家豪/圖:崔祖佑、甘偉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