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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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教呃破欠 火鍋店東輕判
【本報訊】佐敦一火鍋店結業後,拖欠卅二員工九日薪金,接手該店的其中一名中年男商人陳元龍(四十五歲)在○七年五至七月,涉向員工「教路」報大數以申請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因而惹上官非。被告早前經審訊後裁定一項煽惑他人作出欺詐罪成,昨於九龍城法院被判一百六十小時社會服務令。控方指本案是破欠基金自八五年成立後第三宗同類個案。
案件編號:KCCC 353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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