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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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公屋試行租管合一

【記者譚美芳報道】房屋署早年因應出售公屋,將租務及屋邨管理拆開,分別由房署及外判物業管理公司處理,由於兩者工作重疊,不少居民投訴要求房署分戶或維修時,兩組人員互相推卸,結果無人處理。房署決定亡羊補牢,明年一月在西九龍、沙田及馬鞍山十九個屋邨推行試驗計劃,重新將租管合一,若計劃成效良好,其他屋邨亦會恢復租管合一。

房屋委員會一向有外判屋邨管理及保養服務予物業服務公司,其中約四成屋邨由房署物業管理小組負責執行物業管理工作,而地區租約事務管理處則負責所有租住項目的租務管理,兩組位處不同辦公室。由於不少居民未能分清兩組所負責的不同工作範疇,產生混亂。

房署決定明年一月在十九個屋邨,包括深水埗富昌邨、麗閣邨、石硤尾邨、沙田瀝源邨及沙角邨等近八萬個單位,將物業管理小組及租管處合併,現有六個租管處內任職的部分員工,會調派至有關屋邨辦事處工作,為租戶提供一站式服務,受今次試驗計劃影響員工約二百人。

公屋落成量未達標

另外,房委會本財政年度公屋建屋量目標為一萬五千四百個單位,但頭六個月只建成五千八百五十個,僅佔全年目標的三成八,故房屋署已加快部分建築工程項目施工計劃,亦會提早招聘建築工人、專業人員及技術人員。截至今年九月底,房委會的現金及投資結餘為六百零五億元。